后面要被拆迁的业主要注意一件事,就是拆迁签字前除了交房时间,还有一定要签上产权证取得时间,逾期未取得产权证应得到赔偿,否则有可能得到的是一套无证房!本人5年多前拆迁一套房子,拆迁部门第一天找我谈拆迁,第二天我就按政府的要求(没有附加条件)签字同意了,按当时拆迁部门说的话是极好极配合的拆迁户,房子差不多就是按1:1回迁,没有现在拆迁的条件这么好。5年多前签字拆迁,3年半前也交了房,但由于政府相关部门无所作为,即拆了就不管了,至今这么多年了,产权证依然遥遥无期!严重损害了我(被拆迁者)的利益,有房子但无证无法交易。看来要想取得本应早就得到的产权证只能天天上国务院网站去投诉,期望哪一天运气好被国务院有关领导关注到,那事情才有可能得到解决!前车之鉴、后事之师,希望后面要拆迁的业主们引以为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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